臺南市立新興國中105學年度國語文競賽暨寫生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目的:
一、為加強推行語文教育,啟發研習興趣,以提昇學生語文素養,奠定良好的國語文
基礎,特舉辦本競賽並訂定本實施辦法。
二、為增進學生繪圖的能力並提高學習繪畫的興趣,以培養高尚的情操,特訂定此辦法。
貳、競賽項目及辦理時間:
一、寫字比賽:106年3月13日(週一)13:30~14:20(50分鐘)。
二、寫生比賽:106年3月13日(週一)13:30~16:05(155分鐘)。
三、字音字形比賽:106年3月15日(週三)08:15~08:25(10分鐘)。
四、作文比賽:106年3月16日(週四)07:50~09:20(90分鐘)。
五、一年級台語演講與朗讀比賽:106年3月27日(週一)13:30~16:05。
六、二年級國語演講與朗讀比賽:106年4月24日(週一)13:30~16:05。
參、報名時間:2/20(一)至2/24(五)送至教務處教學組。
肆、辦理地點:
一、國語文競賽(字音字形、書法、作文):忠孝樓四樓第二會議室。
二、寫生比賽:本校校園內。
三、演講與朗讀比賽:和平樓三樓視聽教室。
伍、參加人數:
一、字音字形:一、二年級每班選派代表二至三名參加。
二、寫字:一、二年級每班選派代表一至二名參加。
三、作文:一、二年級每班選派代表二名參加。
四、寫生:一、二年級每班選派代表一至二名參加。
五、演講與朗讀比賽:一、二年級每班選派代表一至二名參加。
陸、各項競賽時限:
競賽項目 |
競賽時限 |
作文 |
各組均限90分鐘。 |
寫字 |
各組均限50分鐘。 |
國語字音字形 |
各組均限10分鐘。 |
朗讀 |
各組均限3分鐘。 |
演說 |
各組均限4-5分鐘。 |
柒、競賽內容:
一、作文:
(一)各組題目當場公布,競賽用稿紙當場發給。
(二)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,文言文及語體文則不加限制。
(三)應使用標準字體,並詳加標點符號。
(四)限用藍、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書寫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。
二、寫字:
(一)書寫內容:
1、各組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,競賽用有格宣紙當場發給。
2、參賽者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,不得使用其他工具(如自來水毛筆等)。
3、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,請參閱:http://stroke-order.learningweb.moe.edu.tw/home.do
(二)字之大小:國小學生組、國中學生組為7公分見方 (以上用6尺宣紙4開「90公分×45
公分」書寫)。
三、國語字音字形:
(一)各組均為2百字(國語字音、字形各1百字),一律使用鋼筆或原子筆(限藍、黑色)
書寫,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,塗改不計分。
(二)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88語字第88034600號函公布之「國語一
字多音審訂表」為準。
四、寫生:以西畫(水彩、蠟筆)為主,參賽學生自選主題,畫具由學生自備,紙張由教務處準
備,如需畫板,可向視覺藝術老師借用,數量有限。
五、朗讀:
(一)國語:參賽學生自選題目,由105學年度全國賽公布之篇目「與韓荊州書」、「愚溪詩序
」、「捕蛇者說」與「登泰山記」擇一。
(二)閩南語:參賽學生自選題目,由105學年度全國賽公布之篇目「小金英飛去佗」與「佮
阿媽做伴」擇一。
六、演說:
(一)國語:參賽學生自選題目,由105學年度全國賽公布之篇目「下課時光」、「如果我是
班長」與「如何當一個受歡迎的人」擇一。
(二)閩南語:參賽學生自選題目,由105學年度全國賽公布之篇目「愛學習嘛愛會曉迌」與
「寶惜家己的性命」擇一。
捌、競賽評分標準:
一、作文:
(一)內容與結構:占50%。
(二)邏輯與修辭:占40%。
(三)字體與標點:占10%。
二、寫字:
(一)筆法:占50%。
(二)結構與章法:占50%。
(三)正確與速度:錯別字或漏字每字扣總平均分數3分,未及寫完者,每少寫1字扣總平均
分數2分。
(四)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,請參閱:
http://stroke-order.learningweb.moe.edu.tw/home.do。
三、國語字音字形:
(一)一律書寫標準字體,每字0.5分,塗改一律不計分。
(二)分數相同者,以正確美觀予以評定名次。
四、朗讀:
(一)國語
1、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。(以教育部88年3月31日台(88)語字第88034600號
函公布之「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」為準)
2、聲情(語調、語氣):占40%。
3、臺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。
(二)閩南語
1、語音(發音及聲調):占50%。
2、聲情(語調、語氣):占40%。
3、臺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。
三、演說:
(一)語音(發音、語調、語氣):占45%。
(二)內容(見解、結構、詞彙):占45%。
(三)臺風(儀容、態度、表情):占10%。
(四)時間:超過或不足時,每半分鐘扣總平均1分,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。
(五)凡演說內容相同或雷同者,內容佔分(45%)以零分計算。
玖、評審:
一、字音字形:由本校一位國文領域教師評審。
二、作文:由本校二位國文領域教師共同評審。
三、書法:由本校二位具書法專長教師共同評審。
四、朗讀與演說:由本校二位國文領域教師共同評審。
五、寫生:由本校視覺藝術教師擔任。
拾、獎勵:
一、字音字形、作文、書法、寫生:一、二年級一起評分,最多取前30%之名次給予獎狀與敘獎
,敘獎依照新興國中獎懲辦法,且擇優代表學校參加台南市競賽(不得拒絕,否則追回獎狀
與敘獎)。
二、朗讀與演說:一、二年級一起評分,最多取前50%之名次給予獎狀與敘獎,敘獎依照新興
國中獎懲辦法,且擇優代表學校參加台南市競賽(不得拒絕,否則追回獎狀與敘獎)。
拾壹、其他:競賽所需文具,字音字形、作文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書寫;書法一律以傳統毛筆書
寫,請參賽同學自備;寫生畫具,請參賽同學自備。
拾貳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臺南市立新興國中105學年度國語文競賽暨寫生比賽報名表
班級: 年 班
比賽項目 |
座號 |
姓名 |
備註 |
字音字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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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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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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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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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賽項目 |
座號 |
姓名 |
題目 |
台語朗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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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語演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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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朗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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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語演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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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文老師簽名:
導師簽名:
※報名表務必於2/24(五)前交至教務處教學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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